數位轉型在Covid-19之後加速發展,科技領導也漸被重視(陳佩英,2023)。臺灣教育部於2023年起在高中推動數位前導計畫,接著提出數位轉型的系統策略,協助高中學校進行科技導入的整體變革,推動策略以先引領學校轉換「混成學習」和利用數位進行差異化教學,再促進個人化學習(教育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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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前導共創策進圖
註:引自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前導計畫,教育部,2024年 (https://saprogram.tw)。
國際組織也積極推動學校的數位轉型,例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2023)。數位轉型已在教育領域持續數十年,數位轉型意旨教育過程的根本改變,技術被視為重塑教學方法、學習過程及整個教育生態系統的基礎工程,其核心優勢在實現教育的個人化學習。
我們本期先介紹OECD最新發布的《2023年數位教育展望》報告,談談各國在數位轉型的發展。經合組織經由調查,對國家提供數位轉型工作的框架。報告分三部分:第一關注各國數位教育生態系統;第二聚焦治理議題;第三由OECD秘書處與教育國際(國際教師工會聯合會)撰寫,提出教育中應用人工智慧的立場文件。以下根據《2023年數位教育展望》(OECD, 2023)進行介紹:
一、數位教育生態系統
數位教育生態系統有三部分:系統與機構管理的數位工具、課堂教學、學習與評量的數位工具,以及運用這些工具的人力資源。
(一)系統層級的管理工具
數位教育系統層級的基石是縱向連貫的學生資訊系統,其次是中央管理學生註冊系統。2023年,多數OECD國家已建置學生資訊系統,主要用於統計,但無法提供即時資訊。目前約65%OECD國家設有國家層級學生資訊系統。在學校層級,此系統等同於「學習管理系統」(learning management systems, LMS),可管理個別學生資訊及教學數位內容等,但約半數國家的學生資訊系統仍靠學校填報而無法互相連通。
(二)使用於教與學的數位生態系統
OECD鼓勵發展開放教育資源(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OER)平台,如大規模開放線上課程(MOOC)。另一方式是從教育出版商取得授權或購買數位資源。中央供應優點是政府能確保資源品質,但學校或地方政府能選擇適合當地學生的資源,而私人供應商在資源更新上較有優勢。
(三)數位能力
強大的數位教育生態系統包含師生具備運用數位工具資源的能力。多數國家已將「數位能力」納入正式課程目標,並採取不同措施激勵教師發展教學數位能力,如設立數位能力標準供職前教師教育課程遵循、規定在職教師定期培訓等。
(四)實體基礎設施
數位教育機會的先決條件是建置實體數位基礎設施,提供高品質網路連線和足夠數位裝置。但報告指出僅提供數位裝置和良好網路並不等同於提升教育數位化品質,頂多只是轉型的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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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各群體能公平取用數位教育資源是主要挑戰
註:OpenAI. (2024). ChatGPT (Feb 28 version)
二、數位科技和資料在教育中的存取、使用與治理
(一)存取與使用的平等
疫情暴露出實體和「軟性」數位教育基礎設施的落差。由於多數國家將教育權責下放,但若無國家層級的支持,數位落差可能會加劇。為數位教育人群提供平等取用及公平性,將是各國政府面臨的主要挑戰。
(二)數據與技術治理
隱私權、資料保護和網路安全是資料治理的關鍵。所有OECD國家雖已制定規範教育行政資料存取和分享的法規,但極少數國家對商業供應商在公立學校的資料蒐集、演算法準則等也制定法規,截至2024年中高風險AI賦能工具資源仍未出現。
演算法偏誤亦應受重視,意旨演算法可能使某些族群相對處於優勢地位。相關研究主要在美國進行,包括境外的演算法系統。期望在嚴謹的資料保護和隱私政策下,個人敏感資料能被檢視並解決演算法偏誤。
(三)操作的互通性
由於涉及舊有系統、跨教育機構、次級政府層級和部會的責任分配,導致數位教育工具無法交換和連結資料。教育人員常需重複輸入資料,系統層級收集的大量資料未能用於改進教育。雖有許多國家嘗試透過「單一登入」統一使用者的數位生態系統,但跨單位、跨系統的資料互通性仍未建置起來。
(四)採購
集權國家傾向提供公共採購框架,預先核准學校和教師在未自行採購時可採購主要數位教育工具資源;分權國家將決策權下放學校或地方政府,但缺乏採購指南。採購數位工具資源時,僅考量資料保護和安全性,而非任何特定成效。
(五)支持數位教育的創新和研發(R-D)
優化數位生態系統與治理的關鍵在於,開發推動數位教育工具及研究有效運用策略。但數位工具多由營利性教育技術公司開發或改編自其他領域。教育部門鮮少直接支持商業公司或與利害關係人合作,引入新的數位工具。雖有委託大學研究數位教育,但評估與監控投資的國家不多,對學校實體基礎設施和數位技術使用情況掌握也不足。教育與電腦科學家、教育技術公司和政府常獨立運作,教師參與人工智慧開發的機會有限,建議應建立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同創造模式,開發符合師生所需的數位科技工具。
(六)支援組織
2020年以來近半數國家發布新數位教育發展策略,但多半著重建置硬體、培育師生數位能力,未涉及人工智慧數位學習資源及軟體升級。實施數位策略的挑戰在於難以確保員工具備數位能力,如處理數位基礎設施、運用數位學習資源教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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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數位科技工具應切合師生所需
註:OpenAI. (2024). ChatGPT (Feb 28 version)
三、在教育中有效且公平使用AI和數位技術的機會、指南與防護
報告最後包含一組由OECD秘書處和教育國際制定的《機會、指導方針和防護》,旨在提供一份立場文件,激勵各國、組織或司法管轄區推動數位化工作,也為這些議題的深入討論和準則制定奠定基礎。
參考資料
教育部(2024)。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前導計畫。
陳佩英(2023)。數位學習與科技領導實踐。課程協作與實踐(第六輯)(頁100-121)。教育部。 https://ws.moe.edu.tw/001/Upload/23/relfile/8006/89936/6f121745-12e5-4c76-b6a3-240fe44e7190.pdf
OECD. (2023). OECD Digital Education Outlook 2023: Towards an Effective Digital Education Ecosystem. OECD Publishing, Paris.
UNESCO. (2023). Guidance for Generative AI in Education and Research (F. Miao & W. Holmes, Authors). 978-92-3-100612-8 [44 pages]. CC BY-SA 3.0 IGO. https://unesdoc.unesco.org/ark:/48223/pf000038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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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英、紀馥安(2024年3月18日)。經合組織《2023年數位教育展望》:邁向具效力的數位教育生態系統。教育新知國際串聯。 https://www.gel-net.com/post/202403-03